关于发布《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等7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一、《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)
二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()
三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》()
四、《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》()
五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)
六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)
七、《》()
《》()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。自2023年8月1日起,《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
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)废止。
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生态环境部
2023年2月9日 |